河南省考新消息的回复
您好,从事法律工作经历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感谢您对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河南省考新消息
2021-05-10 13:41
2021-05-10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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