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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郑州新郑市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2020-11-05 20:41:5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郑州新郑市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已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新郑市2020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按照《新郑市2020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规定,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新郑市2020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考生可登陆原报名通道查询)。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具体安排:

时间

审核岗位

11月9日

综合服务岗、社会治理岗、文化旅游岗

11月10日

工业信息岗、农林水利岗、城建规划岗、金融经济岗


  2.地点: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西门体育场(中华路与学院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三、需携带资料

  资格审查时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未来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端口开放时间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点击进入“新郑市2020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专栏,点击“现场资格审查”),在系统内打印《新郑市2020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本人签字后,将原件交至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

  3.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于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书及学校证明,并在资格审查现场签订《承诺书》;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证明,并在资格审查现场签订《承诺书》;

  4.就业报到证(或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5.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6.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模板)

  应聘人员必须将所有资料准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现场审核原件,除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留存原件外,其余资料留存复印件,考生应将需要留存的资料按以上顺序装在透明档案袋里,档案袋上标明报名序号及名字。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进入资格审查现场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提供相关资料,接受体温检测、扫码,佩戴口罩,考生间隔1米排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遵守现场有关秩序。

  1.体温正常且“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须提供现场资格审查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场所;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并取消本次公开招聘引进资格。

  3.新疆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来新郑返新郑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现场资格审查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需提前与新郑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在备用隔离场所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取消本次公开招聘引进资格。

  4.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新郑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在备用隔离场所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5.考生须打印并签署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公开招聘引进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扎堆,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要严格按照所报岗位的审核时间进行现场审查。

  2.考生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现场资格审查期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或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符的,经确认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考试资格。

  3.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考前要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

  5.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问题,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资格审查结束的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拨打咨询电话:0371—62685827。

  6.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本次引进面试考试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相关面试事宜将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2: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模板

  文章来源:http://www.xinzheng.gov.cn/zwyw/433250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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