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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三门峡卢氏县纪委监委及县委巡察办选调18人公告

发布:2018-12-07 10:52:2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三门峡卢氏县纪委监委及县委巡察办选调18人公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1日(周末不休息)。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加强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在全县各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计划
  1、选调县纪委监委电教中心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
  2、选调县委巡察办行政编制工作人员5名、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行政编制、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在编在岗的科员以下(含科员)人员(具备干部身份)。
  为保障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现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人员不在此次选调范围;参公事业单位(愿意放弃参公身份的除外)和因其他原因编制或调动受限人员不在选调范围。
  (二)资格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中国共产党党员或预备党员;
  3、需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编制人员需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者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暂未登记备案的人员;
  4、行政编制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会计师证、审计师证、司法资格证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干部档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履历等方面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6、与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现职工作人员不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失信被执行人员的;家庭主要成员受到过党政纪重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其他不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公告在卢氏廉政网(http://www.lslzw.gov.cn/)、“清清卢氏”和“清风卢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9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及时传达、积极宣传,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人员按时报名参加选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1日(周末不休息)。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卢氏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二楼207房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电话:7187030。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愿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所需资料:《2018年卢氏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贴照片、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并附电子版(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共同实施,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三龄两历一身份”、相关入编手续及违纪违法等方面。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组织成立考试工作组,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公文写作等内容。考试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和考试情况,拟定考察对象名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前,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选调人员考察预告。考察组通过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意见,广泛了解情况,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
  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依据资格审查、考试和考察情况,综合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卢氏廉政网(http://www.lslzw.gov.cn/)、“清清卢氏”和“清风卢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天(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2日)。
  (七)调入
  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反映或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选调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五、组织领导
  此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选调工作的报名、考试、录用等有关事宜均在卢氏廉政网(http://www.lslzw.gov.cn/)、“清风卢氏”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
  六、本次公告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2018年卢氏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登录卢氏廉政网:http://www.lslzw.gov.cn进行下载。)
  中共卢 氏 县 纪 委
  中共卢氏县委巡察办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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