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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开考,这类人考录中有违纪行为要党纪处分!

发布:2018-12-03 14:35:1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笔试12月2日开考。本次国考计划招录1.45万人,共有137.93万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今年招编缩减至1.45万人,创五年最低,缩招近一半。
  就河北地区岗位来看,去年招录1197人,今年招录542人,缩招约一半。招录人数的减少,说明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剧。
  由于竞争加剧,对考试纪律的要求也格外严格。
  本次招录报名开始之际,国家公务员局发布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指南中指出,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
  除了对考生的要求,此外,还要特别提醒一类人员——参与“国考”工作或考试的党员,这条党纪必须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行为是违纪。
  这条规定适用于哪些人?
  ——负责、组织考试、录取工作的党员,包括出题人员、试卷保管人员、监考人员、评卷人员、负责录取的人员等。另外,还包括参与应试人员中的党员。
  违纪行为包括哪些?
  违纪行为一:泄露试题。主要是指将考试的试题向考生或考生的家长或者其他人泄露,从而造成试题泄密。
  违纪行为二:考场舞弊。一是指监考人员在考场上向考生告知答案,允许考生抄答案或者考生之间互相抄答案,或者为其提供掩护;二是指参与考试的考生抄答案或者考生之间互相抄答案。
  违纪行为三:涂改考卷。主要是指将考生的正确答案涂改为错误答案,或者将考生的错误答案涂改为正确答案,或者涂改分数。
  违纪行为四:违规录取。主要是指违反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录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或者使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被录取等。
  有以上行为,怎么处分?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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