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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失信或禁考公务员!江苏常州首发人社信用奖惩办法

发布:2018-11-16 12:24:1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常州市政府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江苏首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守信激励失信奖惩办法,该办法在全国也是首个内容覆盖社会法人和个人的人社信用奖惩办法。其中,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有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分别将在3年内和永久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行政事业性岗位,暂停或取消职业资格、缓评职称,取消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资金扶持。
  该办法共七章29条,内容涵盖人社领域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培训就业、人事人才、社保参保、待遇享受等各方面的信用信息。特别是侧重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发展负面影响较大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例如欠薪、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违规使用医保卡、套取就业社保专项资金,以及取得各类执业资格、职务和荣誉过程中,公务员或行政职业岗位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甚至违法违纪等行为。而守信行为则包括“近2年内,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劳动保障信用分类被定为A类的;参与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并被评定为四星级及以上的”等情形。
  该市人社部门将负责被征信主体的信用信息记录、归集、交换、异议处理和使用管理,对失信主体实施约谈提醒和惩戒,督促失信对象进行信用修复。守信的单位和个人,将在评比表彰、奖励和认定类活动中,给予优先推荐,在政府性资金支持和相关项目等选择性扶持政策执行时优先扶持,并可在现有工伤保险缴存下浮比例基础上再下浮10%等,使守信者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进一步提高守信收益。被认定为一般和较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通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惩戒措施包括“列为日常监管的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减少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暂停或者减少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优惠政策支持,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先评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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