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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鹤壁市政府购岗吸纳高校毕业生政策问答

发布:2017-12-28 16:36: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鹤壁市政府购岗吸纳高校毕业生政策问答已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鹤壁市“政府购岗”工作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政府购岗”?
  鹤壁市实施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称“政府购岗”,旨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政府出资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这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要制度安排。
  二、“政府购岗”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具备哪些条件?
  具有鹤壁市户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鹤壁市户籍;
  2.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处于未就业状态;
  3.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包括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毕业年度在校生、留学回国人员;高级工按照大专学历、技师按照本科学历对待);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日以后出生);
  5.已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在县区乡镇街道免费办理并进行失业登记);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7.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8.身体健康,适合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需要;
  9.所学专业符合用人单位要求。
  三、“政府购岗”招募工作组织实施的原则和程序是什么?
  “政府购岗”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次组织实施。
  四、“政府购岗”聘用人员的岗位待遇如何?
  1.“政府购岗”聘用人员工资包括岗位基本工资和岗位工龄工资。岗位基本工资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工龄工资标准为高校毕业生在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市直“政府购岗”工作人员岗位基本工资的50%由市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其余部分和工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2.社会保险。“政府购岗”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单位缴费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缴纳。
  五、“政府购岗”聘用人员能否长期留用?
  “政府购岗”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经鹤壁市就业创业和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六、“政府购岗”聘用人员休息休假按照什么标准执行?
  “政府购岗”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享受国家及我省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所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七、“政府购岗”聘用人员如何进行管理?
  实行岗位实名制管理。鹤壁市就业创业和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动态掌握“政府购岗”聘用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岗位工资、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情况。定期对岗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禁止不规范使用和冒名顶替。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鹤壁市就业创业和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对“政府购岗”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评,对考评等级达到称职以上且本人愿意的,经确认,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继续留用;考评不称职的,不再继续留用。
  八、“政府购岗”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什么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政府购岗”聘用人员在岗位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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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壁市2017年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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