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许昌市“许昌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身份认定通知
关于进行2017年度“许昌英才计划”
高层次人才身份认定的通知
高层次人才身份认定的通知
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许昌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许发〔2016〕9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许昌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身份认定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位完成人;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海外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
第二类: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前三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两位完成人;国家“863”“973”等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国家“千人计划”、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省“百人计划”专家、中组部掌握和直接联系的专家与“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原学者;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三类: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首位完成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高级经营管理职务3年以上、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四类:纳入我市人才引进需求目录范围,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关键技术的高端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技术工人;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五类:纳入我市人才引进需求目录范围,急需紧缺的人才,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生;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海外人才。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此次认定将依据人才工作情况,由申报单位分三类范围申请认定:
(一)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须在2016年1月后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其中:第三四类人才每年须在许昌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博士须全职);在企业工作的第一至四类人才年薪须达到15万元以上;第五类人才须全职,在企业工作的年薪须达到10万元以上。
(二)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培养的高层次人才。为2016年1月之前在本单位工作,且在2016年1月之后,获得人社、科技等部门相应层次评定表彰符合第一至四类标准的人才,在企业工作的第一至四类人才年薪须达到15万元以上。
(三)我市企事业单位现有在职高层次人才。为2016年1月之前在本单位工作的第一至四类人才,在企业工作的第一至四类人才年薪须达到15万元以上。
三、支持政策
经评审认定后的高层次人才将依据申报范围,分别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一)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认定类别发放安家费、生活津贴,一至四类人才发放“许昌英才”证书,并享受集成政策激励。
(二)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根据认定类别享受除安家费以外的政策支持,发放“许昌英才证书”,并享受集成政策激励。
(三)我市企事业单位现有在职高层次人才。发放“许昌英才证书”,并享受集成政策激励。
四、报送材料
(一)《许昌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在首页工作单位一栏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
(二)单位出具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材料。
(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四)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五)企业申报人工资卡的银行流水原件,并对工资条目进行标注。事业单位提供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六)申报第五类人才的参评人员如社保缴纳地非许昌地区的,还需提交能证明与申报单位有隶属关系的相关社保手续(在许昌本地缴纳社保的无需提供,由人社部门内部征询)。
所有复印件统一装订后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表面粘贴人选标签(附件2)。
五、申报流程
为提高申报效率,降低申报成本。本次申报市直、魏都区、建安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企事业单位直接通过许昌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现场申报;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鄢陵县企事业单位通过当地人社局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六、报送时间及地址
报送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18年1月15日
许昌市报送地址:魏都区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A座1215-2室
窗口名称: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74-2628875
禹州市报送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行政办公大楼5楼523室
窗口名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74-8279607
长葛市报送地址:长葛市东区5号楼3楼303室
窗口名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咨询电话:0374-6123467
襄城县报送地址:襄城县中心路东段人社局311室
窗口名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咨询电话:0374-8390177
鄢陵县报送地址:鄢陵县梅里路429号人社局一楼
窗口名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74-7167256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英才网(www.xcyc.gov.cn)、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haxc.hrss.gov.cn)为本次身份认定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登录查询。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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