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司法局招聘2名公证员公告
河南省延津县司法局招聘公证员公告
河南省延津县司法局按照全国公证机构改制要求,拟设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备案制管理的公证处。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公证员2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取得全国法律职业证书的专业人员;
4、热爱公证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12月20日(正常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河南省延津县司法局综合办公楼二楼
3、联系电话:0373-7106689、7106679、7106706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证员或资格证的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报名。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对面试合格者,采取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
(四)确定人选
考察合格后确定为试用人员,并开展机构的组建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本公告由河南省延津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河南省延津县司法局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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