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洛阳市直机关选调核减职位通知
《2017年洛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各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选调职位。根据报名缴费情况,现将核减职位情况通知如下。
序号 | 选调单位 | 职位代码 | 计划选调 人数 | 缴费确认 人数 | 核减 人数 | 备注 |
1 | 市工商局城区系统 | 07002 | 4 | 7 | 2 | 核减 |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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